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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廉,北宋官员,以奏议与水利文著称,曾上《论漕运疏》议改江东路漕法。
黄廉于元丰间任江南东路转运判官,针对漕运弊政奏请「均敷苗税、减折斛钱」,朝廷采纳其议,一路赋役稍平。后历知虔州、湖州,所至以修水利、恤民隐见称。其奏疏被《宋会要辑稿·食货》四四收录,为研究北宋漕制与财政改革的重要一手材料。
朝代: 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