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仪

可象

914年 - 966年

作者简介

窦仪

简介

窦仪,字可象,蓟州渔阳人,五代末至宋初翰林学士,奉敕重订《刑统》,撰《宋刑统》三十卷,为宋代开国法典奠基者。

生平

窦仪生于五代后唐末,蓟州渔阳(今天津蓟州)人。后晋天福中进士,历仕后汉、后周,官至中书舍人、翰林学士。宋太祖建隆三年(962),诏仪与苏晓、奚屿等重订前朝律令,成《重定刑统》三十卷、《编敕》四卷,次年颁行天下,是为《宋刑统》,为赵宋一代法制之祖。乾德元年(963)拜工部尚书,卒赠右仆射。仪学行峻洁,朝廷大典礼多出其手,太祖尝称「窦仪真宰相器」,惜未及大用而卒。

朝代:字号: 可象 生卒: 914年生,966年卒

基本信息

字号
可象
朝代
生年
914年
卒年
966年
享年
52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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