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伯苍
武元衡,字伯苍,唐代中期政治家、诗人,唐德宗至唐宪宗时期重要官员,以刚正不阿著称,曾任门下侍郎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要职,其诗作收录于《全唐诗》中。
武元衡出身官宦世家,为武则天族曾孙。贞元年间进士及第,历仕德宗、顺宗、宪宗三朝。元和二年拜门下侍郎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,兼判户部事。为官清正,力主削藩,与李吉甫等共同辅佐宪宗推行元和中兴。元和十年六月三日早朝时,在靖安坊东门遭藩镇刺客暗杀身亡,成为唐代著名政治谋杀案。文学方面,其诗风清丽,与刘禹锡、白居易等诗人有唱和,代表作有《春兴》《送崔判官使太原》等,现存诗作见《全唐诗》卷三百一十七。
朝代: 唐 字号: 伯苍 生卒: 758年生,815年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