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宝为唐代官员与文人,曾任益州双流县令,以作判词闻名,其判案文笔被收录于《文苑英华》中。
梁宝在唐高宗时期担任益州双流县令,以善作判词著称。《文苑英华》卷五百四收录其判文「对泽中得堇判」,展现了其法律文书写作才能。其判词注重情理与法理的结合,反映了唐代地方官员的司法实践。
朝代: 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