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献民,北宋文人,以奏议与政论文著称,曾官秘书省正字,参与《资治通鉴》初稿勘读,徽宗朝因论新法得失被贬郴州。
张献民,字□之(碑刻缺一字),福建路邵武军人。元祐三年进士,初授虔州司理参军,后召为秘书省正字,与范祖禹、司马康等同勘《资治通鉴》写本。崇宁初,上《论新法五弊疏》,触蔡京,贬监郴州酒税,卒于贬所。南宋初,其奏议被编入《皇朝文鉴》卷五七,存文十一篇,皆关时政,文风峻切,人称「邵武先生」。
朝代: 宋 生卒: 1055年生,1112年卒